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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八项制度 规范农资市场  

2005-3-25 12:01:58


领导批示:

巴州区工商局围绕“三农”问题积极探索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建立的8项制度符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对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措施有力,工作卓有成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邓萍

2005年3月23日

建立八项制度  规范农资市场

 

今年以来,巴州区工商局立足服务“三农”,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积极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起以8项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资市场监管新模式,有效地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购销台帐制度。由农资经营户根据农资商品进销货情况,分别按时间、品名、规格、商标、供货单位、生产企业、购进数量、进货发票、合格证等详细记入《农资商品进货台帐》;按时间、品名、规格、商标、销售数量、销售对象、售后情况,如实记入《农资商品销货台帐》;通过农资经营户“两帐”制度的全面建立,理清了农资商品的来源与去向,方便查验。截止目前,全区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及其配件、饲料经营户,共建立农资商品购货台帐500本,销货台帐700本,品种170个。

二、票证备案制度。要求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所购农资商品进货发票、销货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备案,并将化肥、饲料分品种分批次的质检报告书复印件送当地工商所备案。今年以来,全区15个工商所,共备案化肥品种5个,饲料品种7个的质检报告书。

三、信用卡制度。全区农资经营户统一使用存根式农资商品信用卡,信用卡载明购买者姓名、住址、数量、购货时间、监督电话、举报电话,由农资经营户签字,存根作为农资经营户登记农资商品销售台帐的依据,卡片为农资购买者的购货凭证,作为发生农资商品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现已发放农资信用卡13万张。

四、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各农资经营户向广大农民群众承诺农资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在经营户场所,公开农资商品质量承诺,同工商所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现已签订200份。

五、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农资经营户信用程度分A、B、C、D四级,设立农资经营企业(户)分类监管登记薄,实行分类监管,全区共设立农资经营企业(户)分类监管登记薄15册,通过对农资经营户上年度所从事农资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监管资料,确定A级为守信户,B级为警示户,C级为失信户,D级为严重失信户,对守信户实行常规性监管,警示户针对性监管,失信户强制性监管,严重失信的,取消经营资格,清除市场。

六、维权承诺制度。利用12315消费者投诉网络,以工商所为中心,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坚持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做到受理投诉,场镇1小时到现场,农村村社2小时到现场,截止3月20日,全区共接受现场咨询160起,电话咨询207起,受理申(投)诉17起,已查办17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七、市场监管问责制度。明确局、所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和市场监管问责。通过局对所、所对中队、中队对市场执法人员三级交叉问责,对在农资市场监管中不作为、不到位、越权行政等行为,进行过错追究。

八、联系点制度。各工商所在农资专业市场经营大户、农资使用大户(种养殖大户)建立联系点,挂牌联系,明确联系点和工商部门的职责,全区共建立联系点120个,其中农资商品经营大户80个,农资商品使用大户40个。

巴州区局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大力推行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深化市场巡查为手段,为及时处理广大农民群众申投诉落实监管责任为保障,初步构建起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从制度上、措施上有效地把“红盾护农行动”落到了实处。

(巴州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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