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