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商品展销会登记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3
责任单位
通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4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项目
5
文件编号
6
事项依据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四川省展销会登记暂行办法》
7
办理对象
及范围
国内各类法人组织
8
办理条件
1、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及机关法人,可以申办展销会;
2、单独举办展销会的,举办者即为申办者;共同举办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以协议方式明确一个举办者为申办者;
3、具有与所办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具有相应的组织服务机构、人员和措施。
9
办理手续
1、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2、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账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组织方案;
5、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7、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
10
办理流程
1、申请:由申办人申请并填写《商品展销会申请书》;
2、受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局窗口受理申请及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批:县工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在承诺时限内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商品展销会登记证》。不准予登记的,作出不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
11
公示方式
网上公开
12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13
费用情况
不收费
14
附件
1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16
联系电话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局窗口:(0827)7223934
17
监督电话
县工商局:(0827)7236990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27) 7235633
18
办理地点、
邮编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36700
19
网上咨询
20
网上办理
地址
21
办理状态
查询
22
备注
县工商局网址:http:// www.scbztjaic.gov.cn
23
内容描述
24
公开时间
常年公开
25
公开范围
全社会
26
公开程序
审核后公开
27
责任部门
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股
28
索取号
QC310—07002—2008--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