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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发布消费警示,高温酷暑 食品消费注意安全  

2006-8-22 8:47:04


    最近,自贡市贡井区消委会连续调解两起因食品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 
    一、今年8月10日消费者魏某游泳后,在某摊点上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后,感到胃部疼痛,并发现矿泉水中有许多沉淀物,于8月11日向消协投诉,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经营者摊位上发现有沉淀物的变质矿泉水9瓶,投诉基本属实。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各类损失150元。 
    二、林某某于2006年8月15日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盒价值10元的蛋糕,小孩吃后第二天感觉不舒服,怀疑是过期变质商品,到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由该超市赔偿消费者200元。 
时至酷暑高温,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1、要仔细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过期变质。2不要贪图便宜,尽可能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不要被纯天然原生态等宣传所迷惑。3、商家应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因气温高,容易过期变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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