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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2008-9-20 18:39:21


序号

项 目

             

1

项目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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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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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通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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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项目

5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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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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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及范围

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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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成员大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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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农民专也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清算报告;4、营业执照正、副本。5、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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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政务中心工商局口申请;2、受理:工商局窗口对收到的申请材料当即进行初审并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决定受理的出具通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通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已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工商局窗口组织实施审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签署审查意见;4、审批:工商局窗口汇集整理相关材料,报工商局窗口负责人审批;5、收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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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方式

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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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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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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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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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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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局窗口:(0827)72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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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县工商局:(0827)7236990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27)  723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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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邮编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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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20

网上办理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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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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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县工商局网址:http:// www.scbztj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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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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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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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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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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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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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QC310—07002—2008--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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